內部審計的關鍵是與外部審計脫節。外部審計的名稱不同于內部審計,方向也完全不同。外部審計側重于對外部人的審計,獨立性是優勢。以保證工作為重點,主要就會計信息質量發表意見。內部審計是自己的人。你不能以正式的方式說話和工作。不要說無保留意見之類的話。內部審計就是發表意見。如果你沒有意見怎么辦?
內部審計應著眼于公司的利益,從管理的角度分析問題,發現問題并提出解決方案。因此,內部審計本質上是企業管理活動的一部分。
談到內部審計在企業中的地位,在我看來,內部審計是一個很好的混日子、很難取得成績的位置。由于內部審計沒有明確的工作目標和任務(部分項目工程企業除外),也沒有該企業的內部審計部門在工作目標中寫下——明年調查多少人,發現多少問題,所以很容易混淆!這是找毛病,而不是做事。只要領導不給他們壓力,不做什么,不做什么,生活還是很容易的。
但很難有什么成就。在現代企業管理體系中,內部審計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組成部分。外部審計偏重認證和服務,內部審計偏重管理。你可以參與一切。如果你有豐富的工作經驗和較強的管理能力,可以對整個集團的各個方面提出合理的建議,對公司有很大的價值。對一個集團來說,如果內部審計強,財務就弱,如果內部審計弱,財務就強。但據我所知,很少有內部審計優于財務。原因有很多。一方面,財政工作更加務實。同樣的工作,一個人一直在做,另一個人一直在看。當你要求他們提出意見時,你更信任誰?
在實踐中,很多內部審計部門的負責人都是從財務部門調來的,因為他們了解內部財務狀況,比較容易開展工作。但不排除該負責人因各種原因不能留在財務部而被調離的崗位。在我看來,如果很多企業的需求不是很強烈,分工也不是很明確,那么內部審計部門的地位還是很尷尬的。
我在一家上市公司負責財務,也負責一些內部審計工作,時間不長。
國內上市公司都是集團企業。為了保證一定程度的獨立性,內部審計部門設在總部,下屬公司可能會根據規模大小設立內部審計部門,但多數沒有。這是因為內部審計部門沒有直屬部門,需要獨立工作。它可以分為以下幾個部分:
1、 內部控制體系建設與內部控制審計
許多人認為內部審計是內部審計工作的一部分。我認為內部審計的主要任務應該是防范風險,把防范放在位。當問題發生、損失發生時,再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是無濟于事的(當然,還是要追究的,這樣才能警示后人)。如果內部審計整天忙于檢查問題、調查責任,會給自己樹敵無數,增加今后工作的難度。
因此,英明的內部審計委員會將把工作重心轉移到內部控制制度建設上,讓制度管理者負責制度的完善,找出制度的缺陷,并將其相互分離。不必直接面對矛盾,工作才能順利進行。
內部控制審計每年定期進行一次,覆蓋所有重點企業,三級以下公司可以抽查。內部控制審計的重點是內部控制制度的實施和經營管理風險的評估。后,提出了制度改革的建議。
現在很多上市公司都會要求年報審計的主審計師將年報審計和內部控制審計打包在一起,但我認為內部控制審計可以委托外部審計參與,但領導必須是公司內部審計部門。外部審計視角不同,人員流動性大,對公司情況不了解,從理論上對公司內部控制管理水平進行了全面評價,客觀但不專業,往往問題不到位,浮出水面,無法達到目的。
2、 關聯公司法定代表人經濟責任審計
經濟責任審計又稱離任審計。但在實踐中,離任后再審中發現的問題也是事后的。以后評價為主要手段根本無法防范風險。此外,在進行離任審計時,很多當事人被提拔或調離,審計人員很難因此進行重新評估。重點不僅放在政黨的臉上,而且放在被任命的領導人的臉上承擔責任是沒有意義的。
因此,我建議,對于法定代表人來說,應該在任期中間(每三年左右一次),至少在離任前進行一次突擊審計,對當事人的任期做出全面公正的評價。
經濟責任審計不是查賬,而是調整報表。只聽名字,就知道法定代表人任期內的經營管理活動是審計的對象。與年報審計不同,經濟責任審計報告是整個審計工作的重點。報告涉及對法定代表人任期的總結和評價。結論是否客觀、公開,關系到各方內部審計工作的質量。
3、 專項審計
專項審計一般不定期進行,有必要進行審計。比如,公司在這方面管理不力,可能是資產或項目出了問題,也可能是接到群眾舉報。專項審計事先有明確的目標。檢查什么、實現什么是周全的,所以稱為專項審計。
4、 其他事項
內部審計也可以作為財務工作的補充,如投資分析、成本分析、稅務風險評估等,可以參與其中并成為重要的角色。只有平時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活動,才能使內部審計工作更加務實,更好地開展。
至于內部審計在未來是否會變得越來越重要,我不排除這種可能性。因為從趨勢來看,只有集約化生產才能降低成本。規模越大、層次越高,對內部審計的需求就越大。這個方向應該是對的。
如果有障礙的話,問題還是應該在內部審計人才的培養上。掌握行業大局,了解企業內部情況,精通財務審計,懂管理的復合型人才。我不明白他為什么要做內部審計,直接當經理有多好!如果他不是那么優秀,面對獨立性、內部財務分權和外部審計競爭的制約,很難做好這項工作,獲得公司的認可。
實際上,集團公司的內部審計并不容易做到。首先,人手不夠。根據公司內部審計的要求,內部審計部門一點也不忙?;旧?,集團公司的所有內部審計工作都會委托公司分擔部分工作量,這就涉及到工作磨合的問題。
領導重視不夠也是一個大問題。他們和監管對象是一家人!如果內部審計部門再也不能得到領導的重視,就沒有辦法開展這項工作。這也是我強調內部審計只有在集團公司成立時才有意義的原因。集團規模越大,層級越多,內部審計工作越好。另一方面,在部門之間工作時,他們都是同事,所以很難把握重要性。
重要的是獨立性不強。審計工作要做好。獨立是重要的。沒有獨立性。當你檢查自己的時候,你經常把自己抬起來放下來。你終于忙了一年了,你所做的只是表面工作。